只靠打工人能克服请假耻辱吗(今日沪法 拒绝内卷!打工人的休假法律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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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
“996”“361”,
要做内卷王中王!
可是,地上的头发又多了不少,
体检报告的异常也添了几项……
长此以往,真是难以为继。是时候该冷静思考人生了!对大多数人来说,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然而生活不在别处,生活就在当下。怎样才能平衡好生活和工作?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的生活方式才是我们应有的追求。本期,闵法君将和你聊聊关于休息、休假的那些权利和义务,让诗和远方不再是梦!

劳动者享有哪些假期?
(一)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计11天。
(二)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天数根据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已满20年的,享受15天年休假。
(三)婚假
上海市的规定:10天,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的,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在外地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五)病假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单向用人单位请休病假。
(六)其它
探亲假、职工因房屋拆迁搬家的公假、公民应征兵役的公假等。
这些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休息休假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的假期。事实上,有些劳动者的假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类型,较此更多的假期,这是用人单位的福利,自然是允许的。
Q:用人单位不批假,怎么办?
莺飞草长,杨柳拂堤,可是单位不批假;
春寒料峭,偶感风寒,可是单位不批假;
家中老母,体弱多病,可是单位不批假;
妻儿老小,家事纷纭,可是单位不批假……
各类假期如何休,闵法君帮你见招拆招。
对于法定节假日,劳动者理应休息,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1.对于婚假、丧假、病假等,只要情况属实,劳动者能够提供相关材料,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无拒绝批准的权利。
2.对于带薪年休假,可以由劳动者向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对于事假,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请假流程申请并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可能构成旷工。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从属性,劳动者应当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但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应当有其界限,否则可能构成权力的滥用。若劳动者的请假事由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用人单位不予批准而劳动者自行休假的,不宜认定为旷工。比如,因家人生病住院需要照顾、办理重要事务等为由向单位请休几天事假的,无特殊理由,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单位应当批准;但若是因为旅游、办理私事等事由请事假,单位则享有不批假的权利。
法官建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沟通、相互理解,劳动者应当善意履行、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也要兼顾人情、宽严相济地行使管理权。
Q: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与请假事由不符,如何处理?
案例一
李某在A公司工作,后因患“神经根型颈椎病”连续病假4个多月,在此期间李某曾于工作日一天前往苏州,双休日两天参加技术培训。A公司认为李某伪造病假证明,无病装病,运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病假,构成严重违纪,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案例评析
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当与请假事由相符,这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作为劳动者的最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如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与其请假初衷不一致,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处分,情节恶劣达到严重违纪程度的,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一中,李某虽在病假期间外出,但其所患疾病为“神经根型颈椎病”,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假证明单”上 “建议”栏内并无明确的禁止性、建议性提示,也无证据证明李某的行为会加重或不利于其病情。李某在长达四个月连续病假期间于工作日前往苏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办理正常对应假期的请假手续而达到不上班、外出或者其他非正当事由为目的,进而采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证明或病假证明为请假手段之情形;在双休日参加技术培训,除因该两日系双休日而当然不属于上述情形之外,无证据证明李某所患之疾病不得参加上述临时或短期的类似活动。
A公司无证据证明李某的病假属于伪造病假证明,无病装病,以及运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病假的情形之一。就本案而言,李某的上述行为根据一般生活认知显然尚不足以达到严重违纪、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之严重程度,故法院认定A公司的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
法官建议:
用人单位审查劳动者是否构成骗取病假,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可以根据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验报告等材料从形式上审查病假单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网查询执业医师的情况、到医院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若病假条为假,则必构成骗取病假。
另一方面,在病假条为真或无法判断病假条真伪的情况下,若发现劳动者行为异常,应当结合其病情、医嘱、生活常识、行为方式强度等综合判断劳动者的行为是否与其所患疾病之治疗或休息方式相违背,若相违背的,还应判断达到怎样的违纪严重程度。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层次分明、轻重适宜的奖惩方法,审慎行使对劳动者的处分权。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停止工作休息休假并发放假期工资,是为了让劳动者保证休息,尽快恢复健康,以便正常工作,这是基本人权的体现,也是法律给予劳动者的保护。劳动者亦应当诚实信用,莫让法律的保护成了为自身牟利的工具!
Q:假期工资怎么算?
案例二
张某入职B公司不满两年,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月度奖金、交通补贴和餐补构成。张某的病假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哪些项目可以计入病假工资?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
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若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150%的工资报酬。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则按照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职工日工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案例二中,张某每月工资中的月度奖金、交通补贴和餐补均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应当计入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张某工作不满两年,则B公司应当以其基本工资*60%发放张某病假期间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若用人单位的疾病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计发办法高于法定标准的,以用人单位的标准为准。
法官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假期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载并保存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且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防止双方就工资支付事宜拉扯不清。
1886年5月1日,芝加哥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于是,为了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知往鉴今,我们更应当珍惜权利、善待权利,做能够真正创造价值的事,而不是陷入能不能休假、怎么休假的内耗中。
诗和远方,在远方也在当下。愿你的生活不疾不徐,张弛有度,愿你的劳动关系有理有据,和谐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作者:陈楚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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